高职单招
通知~四川省2026年高考将于10月24日至11月6日开展报名工作!
各市(州)招考委:
为做好我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按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5〕1号)的相关规定条件审核办理。若教育部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正式文件下发后对报名条件有调整,则对调整所涉及的相关考生重新进行资格审核。 (一)普通高考考生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 )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计谀诘娜嗽?; (5)因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处罚、尚在处罚期内的。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二)报名参加普通高校招收中职毕业生(以下简称对口招生)考试考生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对口招生考试考生须是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成人中专、中师校和技工学校)的毕业生,其余报考条件同普通高考。对口招生专业类别为:农林牧渔类、土木水利类、财经商贸类、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智能制造类、公共管理与服务类、文化艺术类、旅游类、餐饮类、纺织服装类、护理类、医药类、材料化工与资源环境类、教育类、汽车类、交通技术与服务类。 (三)原“少数民族语言授课为主”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民族授课语言为主”)考生报名条件 (六)涉藏州县、大小凉山彝区“9+3”应届毕业生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办法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我省藏区、大小凉山彝区“9+3”应届毕业生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川教考院〔2016〕206号)的要求执行?!?+3”往届毕业生须具有四川省内户籍,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持原就读“9+3”学校毕业证到户籍所在县级招考机构现场确认。 高考报名后至开考前,如发现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中有不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情况,由省教育考试院按程序取消其高考报名资格。
二、报名时间及办法 (一)我省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包括普通高考统考生,对口招生考试考生,“民族语言授课为主”考生,保送生,少年班考生,特殊教育单考生、体育专业单招考生、高水平运动队考生以及拟报考高职单招的考生等)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招考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其中,应届高中在??忌沸柙谘Ъ乇?,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籍所在中学同意,县(市、区)招考机构批准后方可报名;社会考生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招考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二)考生网上报名时间安排在2025年10月24日至11月6日,每日9:00-22:00。所有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省招生考试综合报名系统(网址:https://zhbm.sceea.cn),完成系统注册、高考报名信息填报与确认、缴纳报名考试费,逾期不再受理。艺术体育类专业统考报名与普通高考报名同时进行,具体办法详见《四川省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报名考试办法》。 (三)凡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三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在就读地县(市、区)招考机构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申请参加普通高考的随迁子女,应在2025年10月22日前,向就读中学所在的县级招考机构申请,提供房产证或县级公安机关出具的父母暂(居)住证明和有关单位出具的父母合法稳定职业证明,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在当地就读年限和取得学籍的证明。经审核,符合条件者准予报名。 (四)在四川省定居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外国侨民,持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在定居所在的县(市、区)招考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五)华侨港澳台考生参加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考试的报名办法按照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和国务院侨务办公室《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4号)规定执行。 (六)考生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规定的有效证件)号码、姓名注册系统账号,并绑定本人手机号??忌ν咨票9鼙救讼低趁苈?,以便在查询高考成绩、填报高考志愿、查询录取结果时使用,避免因密码泄露导致个人信息泄露或志愿被篡改。考生基本信息由考生本人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写。所有考生报名时填写的个人信息必须与本人居民身份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一致,户籍信息须与本人户口簿登记信息一致,学籍、实际就读等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报名信息是考生参加考试、填报志愿、录取投档的重要依据,考生报名时应仔细核对,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三、体检工作 所有考生均应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以下简称体检),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忌蛏硖宓忍厥庠?,无法参加特定项目检查时,须出具体检医院相应材料。 体检工作由县(市、区)招考机构和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实施。体检须在指定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主检医师应由具有副主任医师(含)以上职称、责任心强的医生担任。主检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须按教育部、卫生健康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省招考委、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7〕2号)、《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招考委〔2010〕9号)、《关于普通高考体检不得使用直接荧光屏透视的通知》(川招考委〔2013〕10号)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的通知》(川教考院招〔2010〕51号)以及《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手册》(2017年印制)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作出相应的、规范准确的体检结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非招考机构指定的医疗单位为考生所提供的体检材料,一律无效。 各地体检工作应安排在2026年3月1日至4月30日之间进行。对体检结论为“学??梢圆挥杪既 钡目忌?,如考生本人提出异议,由县(市、州)招考机构组织复查一次;复查后不能作出准确结论的,由考生提出申请,经主检医师签署意见,县(市、州)招考机构出具情况介绍,呈报市(州)招考机构,由市(州)招考机构确定医院再复查一次。复查工作原则上在2025年4月30日前结束,对复查结论仍有异议的,经考生本人申请,市(州)招考机构审核同意后,由省招考委指定的终检医院作出最终裁定。 体检费按各市(州)物价、财政部门审定的标准执行。负责体检的单位除按规定收取考生体检费外,不得再收取其他费用。 各地招考委应加强对体检工作的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强化督促检查,确保体检结论完整准确,保证体检工作质量,实行责任追究制。
